通知公告
各工會會員: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國工會十七大,、省工會十四大及市工會六大會議精神,,體現黨和政府對困難會員的關心關愛。校工會研究決定對我校工會困難會員開展“送溫暖”活動,,參照上級工會組織相關標準并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現制訂受助會員申報及評選辦法(暫行)如下:
一、申報對象
校工會會員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2倍,,經政府救濟后生活仍十分困難的會員家庭,;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2倍但低于3倍,但是因患病,、子女上學,、殘疾、單親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會員家庭,;因遭受突發(fā)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導致生活困難的會員家庭,;各級困難勞動模范,;其它原因導致會員家庭生活困難的,。
二、困難會員申報條件
申報的困難會員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近一年內去世的會員家庭,。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2倍(每人每月1120元),,經政府救濟后家庭生活仍十分困難的會員,。
3、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2倍(每人每月1120元)但低于3倍(每人每月1680元)并且具有下列原因之一的會員,,具體為:
(1)因本人或家庭成員患病,,生活出現困難的會員;
(2)因子女上學,,生活出現困難的會員,;
(3)因家庭成員殘疾,生活出現困難的會員,;
(4)因單親或其他特殊原因,,生活出現困難的會員。
4,、因遭受突發(fā)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導致生活困難的會員家庭,。具體為:
(1)因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重大人身傷害,責任賠付不能及時到位或無責任賠付方的家庭,;
(2)家庭成員突發(fā)重大疾病等原因,,醫(yī)療費用個人自付部分較大,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
(3)因發(fā)生自然災害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身傷害或住宅,、家庭生活必需品損失嚴重,導致基本生活無著落或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
5,、其他原因需要工會救助的困難會員。
(符合上述條件的市級以上困難勞動模范,、困難計生戶家庭優(yōu)先幫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會員家庭,不得申報困難會員:
1、家庭成員擁有2套(含)以上商品住房的,;
2,、家庭成員擁有商業(yè)店鋪、廠房等生產經營房產或雇傭他人從事經營活動的,;
3,、非受雇傭家庭擁有或經常使用機動車(客車,、貨車)、船舶,、工程機械以及大型農機具的,;
4、家庭成員擁有2臺(含)以上小轎車或1臺近3年內購買價格在15萬元(裸車價)以上的小轎車的,;
5,、子女進入高收費私立學校或自費出國留學的,;
6,、家庭成員一年內有自費出境(含港、澳,、臺)旅行,、購買奢侈品或有其它高消費行為的;
7,、拒絕精準識別,不按要求配合調查核實家庭財產和收入狀況的,;
三,、申報程序
困難會員申報應遵循以下程序:
1、困難會員本人申請,。由困難會員本人向所在分工會提出書面申請(每個困難會員家庭只能由1人申請,,不得多人分別在不同單位重復申報),并提供相關申報材料,。書面申報材料如下:
(1)《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安徽滁州技師學院)工會幫困補助申請表》,;
(2)《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安徽滁州技師學院)工會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承諾授權書》;
(3)困難證明材料(殘疾證,、低保證,、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住院治療的出院小結,、醫(yī)療費用發(fā)票等的復印件),;
(4)其他致困證明材料;
2,、分工會初審,。對本分工會申報的困難會員,分工會要逐戶入戶走訪核實家庭基本情況,,做到嚴格把關,、精準核實,指導困難會員認真全面準確地填寫表格后,,由分工會負責人簽字確認,。
3,、校工會組織評審。校工會組織分工會負責人,、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校監(jiān)察室、組織人事處等人員進行評審并評選出困難等級,。
4,、困難會員及困難等級確認。在校工會組織評審后將結果報送校黨委會或校長辦公會議研究,。
四,、注意事項
1、家庭成員是指共同生活在一起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不在世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2、對發(fā)現困難會員填報時弄虛作假不如實申報的,,一律取消其當年和下一年度困難會員申報資格,;
3、如受助后發(fā)現在困難會員申報過程中有弄虛作假不如實申報行為的,,學校將收回受助資金,,并且承擔相應的行政、黨紀處理和法律責任,。
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工會
2019年1月22日
附件:“兩節(jié)”送溫暖活動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承諾授權書.doc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