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行)
為加強和規(guī)范教科研工作管理,充分調(diào)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不斷提高學院教科研整體實力與水平,,根據(jù)學院教科研工作實際情況及發(fā)展的需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獎勵范圍
第一條科研項目:四類及以上縱向獲資助項目,,橫向合作研究項目;
第二條教育教學研究項目:全國教育科學規(guī)劃研究項目,,全國教育信息技術研究項目,,安徽省教育科學研究項目,安徽省教育信息技術研究項目,,滁州市教育科學研究項目,;
第三條教育質(zhì)量提升工程項目;
第四條科研成果:學術論文,,學術著作,,教材編寫(審定),授權專利、新品種,、新產(chǎn)品,、國家與行業(yè)標準、政府部門采用的研究咨詢報告等,;
第五條科研,、教學成果獲獎:市(廳)級以上政府獎。
第二章獎勵標準與辦法
第六條科研項目獎勵標準
(一)對學院作為第一主持單位承擔的高層次縱向獲資助科研項目予以獎勵,。一類項目獎勵20萬元,,二類項目獎勵10萬元,三類項目獎勵5萬元,,四類項目獎勵2萬元,。
(二)橫向科研項目按到賬經(jīng)費數(shù)額給予5%獎勵。
第七條教育教學研究項目
對學院作為第一主持單位承擔的教育教學研究項目予以獎勵,。全國教育科學規(guī)劃研究項目,、全國教育信息技術研究項目獎勵5萬元,安徽省教育科學研究項目,、安徽省教育信息技術研究項目獎勵2萬元,,滁州市教育科學研究項目獎勵0.5萬元。
第八條教育質(zhì)量提升工程項目
對學院作為第一申報主體的教育質(zhì)量提升工程項目予以獎勵,。省級示范特色中等職業(yè)學校建設項目獎勵4.5萬元(1.5萬元/年,參照來安職高單1.2-1.8萬元/年,,二職高0.6-1.0萬元/年),,省級示范專業(yè)建設項目、省級示范實訓基地建設項目,、省級名師工作坊建設項目,、省級現(xiàn)代學徒制試點項目、省級技能大賽賽點建設項目獎勵1.5萬元(0.5萬元/年,,參照來安職高6000元/年,,二職高3000-5000/年,天長分項目整體8000-15000不等),。院級教育質(zhì)量提升工程按照項目分別予以獎勵,,獎勵標準不高于省級項目。
第九條科研成果獎勵標準
(一)學術論文
1.在SCI,、EI,、SSCI、中國社會科學等期刊發(fā)表的學術論文,,《新華文摘》全文轉(zhuǎn)載的論文,,每篇獎勵2萬元。
2.在自然科學二類核心期刊如《中國科學引文數(shù)據(jù)庫CSCD》發(fā)表論文每篇0.8萬元、在人文社科二類核心期刊如《中國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發(fā)表論文每篇1萬元,。
3.在三類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中國科學引文索引CSCD(擴展版)》、《中國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擴展版)》,、《人民日報》,、《中國教育報》、《光明日報》等發(fā)表學術論文或者理論文章(作者姓名與單位注明)每篇0.5萬元,,論文字數(shù)不超過3000字的,,按折半獎勵。
4.教育廳認定的三類期刊,,每篇獎勵0.3萬元,,論文字數(shù)不超過3000字的,按折半獎勵,。
5.在其它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高職高專院校學報發(fā)表學術論文或理論文章,每篇獎勵0.1萬元,,論文字數(shù)不超過3000字的,,按折半獎勵。
6.EI境外會議論文,、CPCI-S,、CPCI-SSH收錄的境外會議論文每篇0.4萬元;EI境內(nèi)會議論文,、CPCI-S,、CPCI-SSH收錄的境內(nèi)會議論文每篇0.2萬元。
7.獨撰,、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為學院教職工且學院為第一署名單位的給予全額獎勵,,以學院為第二署名單位在三類及以上期刊發(fā)表論文的給予30%獎勵。
8.所有論文級別認定均以論文正式發(fā)表時相對應的收錄數(shù)據(jù)庫目錄及教育廳相關文件規(guī)定為依據(jù),。
(二)學術著作
1.公開出版經(jīng)院教學工作委員會認定的學術專著滿5萬字獎勵0.5萬元,,每增加1萬字,追加獎勵0.05萬元,。學術專著須捐贈10冊給學院,。
2.學術著作合著人撰寫字數(shù)明確的,參照上款獎勵辦法獎勵,。合著字數(shù)不明確的,,原則上不予獎勵。
(三)教材編寫(審定)
1.公開出版經(jīng)院教學工作委員會認定的國家規(guī)劃教材,,第一主編獎勵2萬元,,主審獎勵1.5萬元,第二主編、副主編獎勵1萬元,,參與編寫獎勵0.3萬元,。
2.公開出版經(jīng)院教學工作委員會認定的省級規(guī)劃教材,第一主編獎勵0.8萬元,,主審獎勵0.5萬元,,第二主編、副主編獎勵0.3萬元,,參與編寫獎勵0.1萬元,。
3.公開出版經(jīng)院教學工作委員會認定的普通教材,第一主編獎勵0.5萬元,,主審獎勵0.3萬元,,第二主編、副主編獎勵0.1萬元,,參與編寫獎勵0.05萬元,。
(四)專利、新產(chǎn)品與標準等
1.發(fā)明專利每項獎勵1萬元,,各級政府對發(fā)明人獎勵歸發(fā)明人所有,學院不提留,;實用新型專利與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每項獎勵0.2萬元;外觀設計專利每項獎勵0.1萬元,。以提供的專利證書為準,,只獎勵第一專利人。學院教職工工作期間的授權專利,,學院為專利權人,。
2.國審品種每個獎勵1萬元,省審品種每個獎勵0.5萬元,;
3.國家重點新產(chǎn)品每個獎勵2萬元,省級重點新產(chǎn)品每個獎勵1萬元,;
4.國家與行業(yè)標準每個獎勵3萬元,;
5.省級科技成果每項獎勵0.2萬元。
(五)科研獲獎
1.國家級獎勵:學院以第一單位獲得獎勵,,按獎項設定獎金額給予1∶2獎勵,。學院為參與單位,按單位數(shù)均攤獎金給予1∶1獎勵,。
2.省部級獎勵:學院以第一單位獲得獎勵,,按獎項設定獎金額給予1∶1獎勵。學院為參與單位,,按單位數(shù)均攤獎金給予1∶0.5獎勵,。
3.市廳級獎勵:學院以第一單位獲得獎勵,按獎項設定獎金額給予1:0.5獎勵。
4.中國職業(yè)技術教育學會,、中國高等教育學會,、中國職業(yè)與成人教育學會、中華職業(yè)教育社,、中國科學技術協(xié)會等一級學會科研成果獲獎,,比照省部級獎勵。
(六)教學成果獲獎
1.國家級獎勵:學院以第一單位獲得獎勵,,特等獎獎勵10萬元,,一等獎獎勵5萬元,二等獎獎勵3萬元,。
2.省級獎勵:學院以第一單位獲得獎勵,,特等獎獎勵3萬元,一等獎獎勵2萬元,,二等獎獎勵1萬元,,三等獎獎勵0.5萬元。
3.市級獎勵:學院以第一單位獲得獎勵,,特等獎獎勵1萬元,,一等獎獎勵0.5萬元,二等獎獎勵0.3萬元,,三等獎獎勵0.2萬元,。
第三章獎勵程序
第十條科研、教育教學研究,、教育質(zhì)量提升項目立項獎勵程序,。科研,、教育教學研究,、教育質(zhì)量提升項目獎勵分兩次發(fā)放,在立項與結(jié)項時分別按4:6領??;若未通過項目下達單位驗收結(jié)項,項目負責人須退還已領取的獎金,。
第十一條成果,、科研獎獎勵程序。教務處每年1月上旬開展上年度科研成果的匯總統(tǒng)計,、資料審核與鑒定工作,。每年3月份開展成果獎勵核算工作,獎勵結(jié)果經(jīng)教學工作委員會會議審議,、院長辦公會審定,,并公示無異議后,,予以獎勵兌現(xiàn)。往年成果統(tǒng)計中漏報補登的成果不予獎勵,。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一)科研工作業(yè)績特別突出或科研工作成果影響巨大,,需給予特殊獎勵的,報院長辦公會審定,。
(二)同一成果獲獎按最高獎金額獎勵,。
(三)教材編寫(審定)獎勵為定額獎勵,同一職責多人參與,,按照人數(shù)均分定額獎勵,。
(四)獎勵過程中的爭議事項,由學院教學工作委員會審議,、報院長辦公會審定,。
(五)科研獎勵的收入所得稅由受獎勵者個人承擔。
(六)以上所述獎勵如未特別說明,,均指學院為第一單位,,學院教職工為第一完成人。
第十三條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安徽滁州技師學院教務處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