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師院學發(fā)[2017]5號
各處(室),、系(部):
根據(jù)《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fā)〔2007〕13號),、《財政部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教育部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2016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了《安徽滁州技師學院學生資助工作實施辦法(暫行)》,,經(jīng)籌備組辦公會研究通過,,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附:安徽滁州技師學院學生資助工作實施辦法(暫行)
安徽滁州技師學院
2017年4月1日
安徽滁州技師學院學生資助工作實施辦法(暫行)
根據(jù)《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fā)〔2007〕13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實施意見》(皖政〔2007〕74號),、《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制度的意見》(財教〔2010〕356號),、《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擴大中等職業(yè)教育免學費政策范圍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的實施意見》(財教〔2012〕2667號)、《財政部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教育部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2016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主要目標與基本原則
(一)主要目標。以《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的精神為指導,,落實黨的“精準扶貧”政策,,健全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提高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資助水平,加大財政投入,,落實和完善各項助學政策,,從制度上基本解決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
(二)基本原則,。加大財政投入,、經(jīng)費合理分擔、政策導向明確,、多元混合資助、各方責任清晰,。
二,、資助內容
(一)免學費
根據(jù)滁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fā)展現(xiàn)代職業(yè)教育的實施意見》(滁政〔2015〕42號)文件要求,學院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zhèn))、城市戶籍學生全部免除學費,。
學生入學后兩周內,,填寫申請表、提交本人家庭戶口簿復印件(戶口本首頁和學生本人頁),,以后在校期間不再重復提交申請材料,。
(二)國家助學金
用于資助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涉農專業(yè)學生和非涉農專業(yè)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每人每年2000元,,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確定,(我院助學金比例按照各班級總人數(shù)20%確定),。
按學期申請,,按月發(fā)放,每人200元/月,。
(三)校內資助
資助主要用于學費減免,、貧困生獎學金、勤工助學金,、走訪慰問貧困生,、特殊困難補助等。主要范圍如下:
1,、用于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的資助,;
2、資助沒有享受國家資助的較貧困學生,;
3,、殘疾,、孤兒學生免書本費或者發(fā)放生活補助;
4,、遇突發(fā)性災害造成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或者患重大疾病的學生發(fā)放困難補助,;
5、勤工助學學生發(fā)放補助,;
6,、走訪慰問貧困生家庭,發(fā)放慰問金,;
7,、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優(yōu)秀學生發(fā)放獎學金。
三,、困難學生認定標準
(一)孤兒,、殘疾學生以及殘疾家庭子女、見義勇為人員子女以及見義勇為學生,、烈士子女,,以及其他優(yōu)撫對象子女且家庭經(jīng)濟困難;
(二)建檔立卡家庭,;
(三)單親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喪失勞動能力等,,家庭無固定經(jīng)濟來源的學生,;
(四)學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災害,學生本人突發(fā)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經(jīng)濟承受能力的,;
(五)享受城鎮(zhèn)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六)響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農村家庭中只有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且經(jīng)濟困難,;
(七)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經(jīng)濟困難,。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且遵守校紀校規(guī)、生活儉樸者均可申請認定,。對來自國家或省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以及我省皖北3市7縣(亳州市,、宿州市、阜陽市,、懷遠縣,、五河縣、固鎮(zhèn)縣,、鳳陽縣,、壽縣、霍邱縣,、濉溪縣)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符合上述條件之一者優(yōu)先認定,。
四,、申請、審核,、公示與認定(二級公示三級評審)
(一)申請基本條件:
1.取得正式注冊學籍的在校學生,。
2.家庭經(jīng)濟困難且品行端正,,積極上進,。
(二)學生申請
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在班主任的指導下如實填寫免學費,、助學金,、校內資助相關申請表,,并向班主任遞交相關證件或證明材料。具體需要提供材料如下:
1,、必備證件
本人家庭戶口簿復印件(戶口本首頁和學生本人頁),。
2、可證明家庭經(jīng)濟困難情況的有效證明(可一項或多項)
注:免學費不需要提供此項材料,。
(1)由學院統(tǒng)一印制的《貧困證明》經(jīng)縣、市(區(qū))民政部門簽字蓋章,;
(2)已實際獲得《低保證》,、《殘疾證》、《扶貧手冊》,。
上述材料是班主任(班級評議小組),、系部、學院,、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查,、審核重要依據(jù)之一,學生本人對其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準確性負責,。
(三)班級、系部收集資料并初審,、再審
班級和系部分別成立評議小組,。班級評議小組由班主任任組長,班級非申請資助學生為成員,,評議小組學生人數(shù)不低于班級總人數(shù)的15%,,評議小組成員要在班級張貼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系部評議小組由系黨總支書記任組長,,各班主任為成員,。
班級評議小組在接受學生書面申請后,對學生身份的原始證件進行審核,,確保其真實性和有效性,。班級評議小組根據(jù)本辦法第三項《困難學生認定標準》進行初審,,學生家庭經(jīng)濟困難程度較大的優(yōu)先享受資助,困難程度相同且班級名額不足的,,要經(jīng)過班級評議小組討論投票決定,,班級評議過程要有書面記錄,并和申請材料一并上報,。班級評議后受助名單要在班級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班級評議公示后受助名單及申請材料統(tǒng)一報系部,由系部評議小組進行二級評審,,評審要有書面評議記錄,。評審后所有申請表、證明材料,、原始證件,、公示照片(打印稿和電子稿)、評議材料等匯總到學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四)學院審核及上報
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接系部評議相關資助材料后,,報院資助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評議。評議后受助名單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系統(tǒng)進行申報,,經(jīng)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將結果由學院和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蓋章在學院內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
六,、學生資助金發(fā)放
學院為每位受助學生辦理學生資助卡,,學生受助國家助學金、校內資助資金全部通過受助學生資助卡發(fā)放,。學院在為學生辦理學生資助卡時不得向學生收取卡費或押金等費用,,也不得從學生享受的國家助學金中抵扣。
七,、特殊情況處理
已具有正式學籍學生因故提出休學,、退學、轉學,、被開除或死亡等情況時,,學院立即停發(fā)該生下月的國家助學金和國家免學費,、校內資助等,。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
資助工作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政策性強,。學院從職業(yè)教育改革的大局出發(fā),高度重視資助工作,。學院為加強對資助工作的領導,,成立“資助工作領導小組”,院長任組長,,分管副書記及副院長任副組長,,相關處室領導任成員,,成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專門負責學生資助工作,。
學院資助工作由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牽頭,財務處等各部門配合實施,,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承擔資助工作在校學生的宣傳,、引導、申請人的資質認定及受助學生的受助后管理,;財務處負責經(jīng)費籌措、撥付,、發(fā)放和監(jiān)管,,建立專門的資助資金發(fā)放的臺賬,并長期保存?zhèn)洳?,為每一位受助學生辦理資助卡,。
(二)提前準備、廣泛宣傳
1.招生宣傳:在進行招生工作的過程中,,同時進行資助政策的宣傳,,讓新生入學就了解資助政策,知道需要的材料,,并且?guī)R戶口本復印件等相關的資料到學院報到,,報到時班主任收取資助相關的證明材料。
2.新生報到宣傳:在新生報到時,,運用宣傳海報,、廣播等方式進行宣傳,再加上班主任耐心細致的政策解讀和說明,,就會讓學生和家長更進一步了解政策,,更清楚資料的準備,,為申報工作提前做好相應準備。
3.學期內宣傳:為做好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展示受助學生成長成才的精神風貌,,每學期開展資助征文、演講,、走訪等系列活動,。
(三)強化監(jiān)管
資助經(jīng)費管理由會計室負責。資助經(jīng)費實行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支付,、專款專用,。國家助學金逐月按標準發(fā)放到學生資助卡,。
資助中心會同學院財務部門加強督查與自查。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借用,、挪用、占用,、滯發(fā)資助款,。每年年底,學院財務部門做好內部審計工作,,以迎接上級部門對資助工作的檢查考核,,對違法違紀者,要依法依規(guī)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九,、本辦法由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安徽滁州技師學院學生免學費申請表
附件2: 安徽滁州技師學院助學金申請表
附件3:貧困證明
附件4: 班級學生資助評議小組
附件5: 系(部)學生資助評議小組
附件6: 班級學生資助工作評議記錄表
附件7: 班級受助學生名單公示表
附件1: 安徽滁州技師學院學生免學費申請表
班級:
學 生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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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年月 |
| 貼照片處 | ||||||||
專 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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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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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成 員 情 況 | 姓 名 | 年 齡 | 與本人關系 | 工作或學習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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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經(jīng)濟 狀況 | 戶籍性質 | □農村 □縣鎮(zhèn)非農 □城市 | 主 要 收入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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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 郵 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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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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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總 數(shù) |
| 家 庭 年收入 |
| 人 均 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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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免學費的主要 理由 |
申請人簽名: 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 |||||||||||||
班級 審核 意見 |
班長簽字: 班主任/輔導員(簽字): 年 月 日 | |||||||||||||
學校審核意見及公示結果 |
負責人: 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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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1,、此表申請免學費的主要理由及以上內容由本人及家長如實填寫。
2,、學生需和此表一起提交戶口本復印件(本人頁和戶口本首頁各一份),。
附件2: 安徽滁州技師學院助學金申請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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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姓名 |
| 性別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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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 |
| 年級 |
| 入學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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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 | ? | ||||||||||
家庭成員情況 | 姓 名 | 年齡 | 與本人 | 工作或學習單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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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經(jīng)濟狀況 | 戶籍性質 | □農村 □縣鎮(zhèn) □城市 | 主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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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 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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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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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總數(shù) |
| 家庭 |
| 人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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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助學金的主要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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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簽名: 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 ? | ||||||||||
班級審核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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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年 月 日 | ? | ||||||||||
學校審核意見及公示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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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 ||||||||||
同級資助部門公示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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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 ||||||||||
注:1、此表申請助學金的主要理由及以上內容由本人和家長如實填寫,。2,、申請人必須附交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相關證件(如殘疾證、低保證,、扶貧手冊等)復印件及民政部門出具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證明原件,。3、學生需和此表一起提交戶口本復印件(本人頁和戶口本首頁各一份)。 | ? |
附件3:
貧 困 證 明
茲有我轄區(qū)學生 ,,身份證號為: ,,其家庭因:
1、父母雙亡,,無任何經(jīng)濟來源,; ( )
2、父母一方已故或單親家庭,,造成家庭經(jīng)濟特別困難,; ( )
3、父母雙殘或單殘,,造成家庭經(jīng)濟特別困難,; ( )
4、家庭突發(fā)重大事故,,如火災,、車禍等,給家庭造成巨大經(jīng)濟損失,,導致負債家庭特困的,; ( )
5、父母中有精神不正常,,不能勞動者,,造成家庭經(jīng)濟特別困難; ( )
6,、父母一方長期患病,,但需大量投入醫(yī)療費用,并對勞動能力構成影響,,家庭經(jīng)濟收入微薄的,; ( )
7、學生本人殘疾,,造成家庭經(jīng)濟特別困難; ( )
8,、烈士子女家庭經(jīng)濟困難,; ( )
9、離異家庭(未再婚),,一方撫養(yǎng)子女,,經(jīng)濟收入微薄,生活困難,;( )
10,、父、母是城鎮(zhèn)低保戶; ( )
11,、對農村獨女戶,、兩女結扎戶且家庭經(jīng)濟困難; ( )
12,、其他原因:
,。
(在前11條范圍內的請在對應的原因后劃勾,不在范圍內的請在第12條上詳細填寫造成家庭貧困的原因),。
且該學生家庭無私家車(汽車),、高檔住宅(含兩套及多套以上房產(chǎn))、父母及學生本人不使用高檔消費品(如:蘋果手機含1500元以上手機,、名牌服裝,、名牌化妝品、金銀鉆石首飾等),、無私人企業(yè)等,。
特此證明。
所在社區(qū)居委會或村委會蓋章: (蓋 章)
經(jīng)辦人(簽字): 聯(lián)系電話: 年 月 日
所在鄉(xiāng)(鎮(zhèn))或縣(區(qū))民政部門(政府)蓋章:(蓋 章)
年 月 日
附件4:
班級學生資助評議小組
年級:
組長:
成員:
年 月 日
注:1,、班主任任組長,,成員不少于班級總人數(shù)的15%。
2,、申請資助學生不得參與班級資助評議,。
附件5:
系(部)學生資助評議小組
系(部)名稱:
組 長:
成 員:
年 月 日
注:系(部)書記任組長,,班主任、學管等為成員,。
附件6: 班級學生資助工作評議記錄表 | ? | ||||||
評議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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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議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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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評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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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助學生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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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議內容 | ? | ||||||
記錄: | ? | ||||||
評議結果 | ? | ||||||
享受資助學生名單: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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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班級受助學生名單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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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時間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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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電話 | 校:0550-3068259 市:0550-3025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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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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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姓名 | 性別 | 戶籍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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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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